用治国重器法律提升食药安全保障水平

时间:2022-09-03 阅读:18 评论:0 作者:admin

  6日,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学习贯彻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正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和平,市政协副主席黄学文出席会议。

  黄正富指出,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一手抓机构改革,一手抓安全监管,建立起市县乡村统一健全的监管体系,完善了适应新形势新体制的监管制度,确保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态势总体稳定。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的责任感,用好法律这个治国重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法治建设;必须转变监管理念,走出惯性思维,创新方法手段,加快建设完善科学严密、标本兼治、适应市情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要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的保障水平,在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责任体系建设、严格监管优化服务以及强化组织保障等上下功夫。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纪律规范,持之以恒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切实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良好形象。

  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食品药品“亮剑”行动为主线,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检测移送违法广告10667条,检查经营企业75042家次,查封扣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药品100多吨,查处违法案件1147件,移交公安18件,罚没700余万元,有力净化了食品药品市场。

  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其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包括食物量的安全和食物质的安全。食物量的安全是指能不能解决吃得饱的问题,而现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人们,提起食品安全,更多考虑的是质的安全。

  食物质的安全是指确保食品消费对人类健康没有直接或潜在的不良影响,是食品卫生的重要部分,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食品污染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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