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菌落总数”,不得不让人联想到今年桶装水行业的几次监督抽检。在全国抽检的范围内,“菌落总数”不合格是造成桶/瓶装水被通报的主要原因。而一些行业外媒体的报道,常以“菌落总数”来衡量桶装水是否安全,专家表示,以这个标准来界定并不科学。
消费者不必“谈菌色变”
据北京市矿业协会矿泉水委员会秘书长李平女士介绍,目前菌落总数的检测主要针对纯净水,天然矿泉水由于其特殊的水质成分,菌落总数不作为抽检内容。
而每次产品抽检结果发出后,部分行业外媒体的报道,常以“菌落总数”来衡量桶/瓶装水是否安全,其实以这个标准来界定并不科学。“就像空气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我们直接从空气中汲取了氧气,细菌也会随着我们的呼吸运动进入体内。而水中本来就存在一些原生菌,一桶水在开封后几分钟内,水接触到空气,桶内菌落总数便会翻倍地增长。”李平如是说。
关于“菌落总数”的问题,早在2006年就有报道提及,2007年依云的“细菌门”事件与2012年“成都水企诉成都二医院案”都曾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在成都水企诉二医院案时,成都华西医大公共卫生学院谭建三教授就曾经表达过看法:并不是说所有细菌都对人体有害,酸奶中每毫升菌落总数就达10亿个。
其实,“细菌≠疾病”的概念是微生物学中的基本概念。著名的水营养学家、我国水生理科学的拓荒者、北京公众健康饮用水研究所所长李复兴教授多次对媒体表示,许多人简单将“细菌”就理解为“致病菌”,这是错误的。简单来说,细菌分成有益菌、致病菌两大类,前者占细菌总数的99%,后者占细菌总数的1%。由于过去的宣传只强调致病菌造成的疾病问题,所以一说到细菌,许多人首先反应过来的词语是“感染”、“生病”、“不卫生”,其实消费者根本不必“谈菌色变”。
桶装水行业呼吁统一国标
据悉,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后,水企在日常规范的检测要求下,开始了更加严格的自检行动。同时,水企呼吁,如果要从源头上避免桶装水市场各种问题的产生,就需要与国际标准接轨,改进不适合实际情况的现行国标。
说到“菌落总数”,别说普通消费者,就是国家标准,都曾经在“菌落总数”的问题上认识模糊。以成型于1995年的旧《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为例,里面就有关于“菌落总数”的检测指标项目——菌落总数要求低于每毫升50单位,凡是检测发现菌落总数超标的皆为不合格。但事实上,在WHO(世卫组织)、美国EPA(美国环保局)等标准中,都没有菌落总数的检测指标,只是对致病菌有严格要求。
据了解,目前全行业在提高大桶水质量方面克服了很多技术难题,吸取了国际上最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我国桶装水出厂质量总体很好,“菌落总数”虽然不是食品安全指标,但已经将“菌落总数”的控制作为质量管理的重点。
为了避免“菌落总数超标”,水企不得不大量使用臭氧杀菌。而臭氧与水反应产生的溴酸盐就大量增加——溴酸盐则是国际上认定的2B级的潜在致癌物。
当下一些报道,仍旧以旧国标的“菌落总数”来判定饮用安全与否,容易误导公众。不以“菌落总数”论安全,早已成为国际国内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