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时间:2022-10-02 阅读:22 评论:0 作者:admin

  为了让市民在春节期间能够呼吸到清新的空气,为了自己和家人能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为了宿迁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民生活更和谐,我市市区有8类公共区域360多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昨日上午,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减少空气污染,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市环保局将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重环保烟花爆竹销售遇冷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特别是对pm2.5浓度的增加有显著贡献。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同时,燃放烟花爆竹将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影响群众身体健康。

  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等新闻媒介,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引导公众自觉减少燃放数量,依法、安全、文明燃放,切实减轻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记者采访了解到,最近几年我市烟花爆竹销售遇冷。有些店主认为,近年来通过城市宣传创卫,环保观念已经深入民心,烟花爆竹销量降低也在情理之中。

  多位市民在接受采访时称,今年准备减少烟花的购买量。“去年的几次‘霾伏’,让我们的生活受到了不小的影响,知道燃放烟花会导致空气污染,减少燃放也是理所应当的。”一位市民在接受采访时称,以前每到过年他都会买许多烟花给孩子放着玩,而今年他只少许购买增加年味。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

  记者了解到,根据《关于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从2014年1月22日起,市区有8类公共区域360多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市区其他区域为烟花爆竹限放区,平时每晚22时至次日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春节期间可不受禁燃时间限制。记者从宿城公安分局了解到,个人非法携带的烟花爆竹将没收,还可以并处罚款200元至1000元。对个人违规燃放的将责令停止燃放,并罚款100元至500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还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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