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新农合为农民撑起健康“保护伞”

时间:2022-11-01 阅读:13 评论:0 作者:admin

  “如果没有新农合,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渡过这个难关。”面对新农合的到来,正在家进行康复治疗的刘世海激动地说。刘世海是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蚂蚁村8组村民,去年10月突发脑胶质瘤,在近两个月的治疗中共花去14.5万元,这对一个普通农家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因刘世海参加了新农合,新农合为她报销了62400元医药费,根据政策,刘世海还将获得大病保险补偿22642元。东丰县新农合工作的扎实推进,有效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切实解决了全县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自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实施以来,东丰县始终将这项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来抓,通过创新机制、全力推进、强化措施、周密部署,新农合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东丰县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单位。目前,全县共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6家,其中县级单位4家、乡(镇)单位22家。2005年以来,共有236.98万人次参加新农合,参合率每年都保持在95%以上;2014年达到99.98%,创历史新高。

  在工作推进中,东丰县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各乡(镇)政府和定点医疗机构也相应成立了新农合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东丰县制定了《东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东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完善了药品目录、诊疗范围、慢性病诊疗报销管理办法及单病种定额付费等措施,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了参合农民的费用负担。东丰县还组织新农合管理人员、乡村干部深入村屯、深入农户家中全面讲解新农合的好处,消除农民群众的顾虑,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同时,东丰县切实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公平、透明、高效。

  为了将好事办好,东丰县从细节入手,全面提高新农合服务质量。该县严格规范报销流程,对报销程序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实行即时结算报销,在村卫生所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村卫生所即时报销后到乡(镇)卫生院进行统一结算。2011年,东丰县投入资金76万元,建立了“一卡通”电子系统,实现了市级和部分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报销。同时,东丰县不断提高报销比例,让参合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2005年以来,东丰县财政共投入新农合配套资金6151.1万元,2014年,将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5%、75%和50%,并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肝硬化等23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管理范畴,有效缓解了参合农民看病就医的负担。2005年新农合工作开展至今,全县共有159.17万人次受益,补偿金额达4.37亿元。新农合在东丰县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是农民健康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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