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湘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面对新机构、新体制、新任务、新职能,回应群众殷切的期待,直视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监管难点,始终秉承“奔着问题去”的工作态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交出了一份让群众满意的答卷。
“湘潭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卓有成效,抓得好!尤其是推进体制改革方面,全省到位最快,走在最前面,保障最好!”1月22日,省食品安全考核组对湘潭的食品安全工作频频点赞。这份肯定和鼓励的背后,是湘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敬畏心和奉献精神,以及深厚的百姓情怀和神圣的民生使命。
优化“顶层设计”
食品产业作为湘潭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已具备一定的规模。
截至目前,在食品种植养殖环节,全市共认定无公害农产品157个,绿色食品76个,建立农产品检测室3个。各类养殖场(小区)1220余家,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36家,其中生猪26家,无公害生猪认证规模达261.4万头。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共有375家食品生产单位,其中规模以上企业90家。在食品市场流通环节,共有18645家流通企业。在餐饮服务环节,共有餐饮单位7100家,其中学校食堂990家。
面对艰巨的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市委、市政府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优化“顶层设计”,成立了市长为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政府办、卫生、农业、畜牧、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一级一级落实目标责任。
“新组扩能”重装上阵
“九龙治水、水患难除”曾是食品安全的困境。
作为百姓“舌尖安全”的捍卫者,市食药监部门率先推进监管体制改革。2014年11月1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增食品生产、流通、酒类安全监管与政府食安办等工作职能,从工商、质监、商务等单位转入编制111个、96名新划转人员。2014年11月28日,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正式交接到位,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了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监管力量显著增强,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通过改革创新,湘潭从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抓起,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开展综合治理,部署加强农村市场、校园食品和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三小”等监管工作,强化预防为主的理念,逐步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科学监管强化监测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面对庞大的监管对象,湘潭跳出传统的行政监管,运用科学手段盘活现有监管力量,利用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共建“食安莲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