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作坊产“毒”鸡爪 制售有害食品被诉

时间:2022-11-17 阅读:20 评论:0 作者:admin

  为使辣椒鸡爪卖相好看,提高销量,邢某与姜某在加工过程中竟非法添加过氧化氢进行漂白。邢某的舅舅黄某、舅妈汪某见有利可图,也如法炮制,以此来获利。日前,松江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姜某等四人提起公诉。

  鸡爪检出过氧化氢成份

  去年9月25日,松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线索后,联合相关部门对邢某夫妇租用的经营无证熟食加工窝点进行了联合执法。执法人员走进窝点后,院内生、熟食相互混杂,阵阵酸腐的浓郁气味让人觉得刺鼻,在这个两层民宅及院内搭建的简易棚内摆放着5个标有“磷酸”字样的蓝色塑料桶、12桶泡制好的鸡爪等。

  另外,执法人员在冰箱内还发现了已加工好的熟食鸭胗等共100多公斤。这些熟食都在简易棚内进行加工,所用工具就是几只钢锅和一些化工塑料桶。不仅如此,执法人员在邢某夫妇所居住的民宅阁楼和杂物间等处还发现了带有“磷酸”字样的蓝色塑料桶26只和大量的鱿鱼水发剂等。

  执法人员对这些蓝色塑料桶内的液体、鸡爪、泡鸡爪水等进行采样送检。经检验,送检的鸡爪、泡鸡爪水中均检出了过氧化氢成份,标有“磷酸”字样桶内的液体中,过氧化氢含量为539,913mg/kg。9月27日,邢某夫妇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

  黑黄鸡爪变得白白嫩嫩

  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又叫“漂白水”,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过氧化氢既不是食品添加剂,也不是食品加工助剂,属于非食用化学物质,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这种非食用的化学物质为何会出现在供人食用的鸡爪中?

  据邢某二人交待,他们在2012年6、7月份时,跟一老乡学会了加工熟食,自此他们便在松江区洞泾镇租了一处民宅做起加工熟食生意。小作坊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卫生许可证,而供人食用的猪耳朵、鸡爪、素鸡等熟食依然源源不断地在这个小作坊里生产加工出来。他们在生产辣鸡爪过程中,为让鸡爪有个好卖相,要用“漂白水”将生鸡爪泡上4、5分钟,经过这么一泡,原本黑黑黄黄的鸡爪变得白白嫩嫩,个头也大好多。小作坊加工的熟食多数推销给镇上的一些小熟食店,几年下来,有了不少固定客户,客户要货时便通过短信或电话订购。

  在他们销售的这些熟食中,辣椒鸡爪最受欢迎,因为邢家作坊生产的鸡爪不仅卖相好,而且价格比市面上会便宜1到2元。这些鸡爪进货价一般是每斤7到10元不等,加工后销售价格在9到13元不等,中间差价也不过是2到3元,邢某夫妻二人每个月的收益并不大,但就为了这些蝇头小利,却不惜铤而走险。邢某的舅舅、舅妈也如法炮制,做起了无证生产、销售熟食的生意,也用同样的方法加工、销售着“毒鸡爪”,最终一老一少夫妻组双双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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