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3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15年1月份查获的251批次不合格进境食品名单。
此次进境不合格食品分别来自35个国家或地区,主要涉及糕点糖果类、饮料类等产品,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微生物污染、未提供所需证书等为主要不合格原因。所有不合格食品都已被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未在中国国内市场销售。
名单显示,台湾地区大量糕点类产品因过期遭销毁;21批次保加利亚饮料违规使用酸性红、核黄素等化学物质遭销毁;6批次泰国豆奶检出转基因遭销毁;11批次美国麦片营养强化剂超出GB14880-2012《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允许的使用量遭退货处理。
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其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包括食物量的安全和食物质的安全。食物量的安全是指能不能解决吃得饱的问题,而现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人们,提起食品安全,更多考虑的是质的安全。
食物质的安全是指确保食品消费对人类健康没有直接或潜在的不良影响,是食品卫生的重要部分,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食品污染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问题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是一个绝对的概念,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食品安全,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的安全,也包括经营的安全;既包括结果的安全,也包括过程的安全;既包括现实的安全,也包括未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