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牌馅饼出自鼓浪屿食品厂,从1983年开始使用“鼓浪屿”商标
这一老字号近年频遭侵权,目前正准备发起新一轮商标“保卫战”
鼓浪屿馅饼
前世今生
鼓浪屿馅饼的第一任传承人林朱达于1926年出生,十几岁就在厦门一家台湾人开设的饼店里做学徒。
1956年公私合营,添成饼店与其他一些食品店共同改造成为鼓浪屿食品厂,林朱达成为厂长。
1988年林朱达正式退休,退休后由第二代传承人周莲河担任第二任厂长,现在的鼓浪屿馅饼商标所有人曾华山已是第五代传承人。
作为闽南地区的传统食品之一,“鼓浪屿馅饼”既是中华老字号,又是厦门闻名海内外的传统美食。但近年来,我市众多商家争相在馅饼包装上使用“鼓浪屿”,导致对“鼓浪屿”商标使用的争议屡见报端。记者近日获悉,作为“鼓浪屿”商标的专用权人,厦门鼓浪屿食品厂目前正在筹备打响新一轮的商标“保卫战”,向在馅饼产品的包装标识上混用“鼓浪屿”三个字的生产厂家和经销企业发起交涉。
山寨馅饼过期,正牌名誉受损
尽管刚获评福建省、厦门市“著名商标”,但“鼓浪屿”馅饼商标所有人曾华山最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厦门不少厂商打着“鼓浪屿”的旗号生产、销售馅饼,而且还因出现消费纠纷投诉到工商部门,让这个几经风雨的老字号一再“躺着中枪”。
今年1月初,消费者陈小姐在灌口某喜饼坊花了264元购买了24盒“鼓浪屿馅饼”送给亲戚朋友,不料却被亲戚告知,这些喜饼已经超过保质期了。陈小姐投诉到工商部门后,商家赔偿了2000元。
“这个事情被媒体报道后,我们公司的咨询电话快被打爆了。”曾华山说,很多客户质疑老字号居然销售过期食品。他立即与受理这起投诉的工商人员联系,结果得知,陈小姐购买的喜饼只是在包装盒上突出使用了“鼓浪屿”三个字,其生产厂家其实根本不是鼓浪屿食品厂。而且,经过调查他还发现,这家企业将自己的注册商标印在包装盒较不显眼的左上角且字体较小,从整体上看,消费者购买时最先注意到的只会是“鼓浪屿”三字而非其自有商标。
曾有侵权馅饼厂被判赔8万元
“‘鼓浪屿’三个字早已是注册商标了,生产馅饼的厂家未经授权使用是侵权的。”曾华山对记者表示。早在1983年,“鼓浪屿”商标原权利人鼓浪屿食品厂开始在其生产的馅饼等食品上使用“鼓浪屿”商标,2001年及2005年,鼓浪屿食品厂又获得了在第30类馅饼、蛋糕、饼干等商品上的第1571341号及第3847042号“鼓浪屿”商标的专用权。尽管后来因为法律纠纷,“鼓浪屿馅饼”商标一度被尘封了五年,但它在馅饼及糕点等商品上仍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因此他认为,鼓浪屿馅饼,特指的就是“鼓浪屿”品牌的馅饼,因为并非所有厦门出产的馅饼都是鼓浪屿馅饼。
据了解,就在去年,当时的“鼓浪屿馅饼”商标专用权人兴茂公司曾因商标纠纷将厦门另一家馅饼生产厂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该厂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使用带有“鼓浪屿”字样的旧版包装盒,并判令其赔偿兴茂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