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哲毅皇后的家世 慈禧为什么不喜欢儿媳妇孝哲毅皇后

时间:2024-01-28 阅读:19 评论:0 作者:admin

孝哲毅皇后的家世 慈禧为什么不喜欢儿媳妇孝哲毅皇后

孝哲毅皇后是同治皇帝的原配妻子,同治皇帝死时她腹中已有皇子,但最终孩子被慈禧太后害死,光绪帝成为了新帝,她也只能尊为嘉顺皇后。那么慈禧为什么不喜欢儿媳妇孝哲毅皇后呢?

孝哲毅皇后的家世

孝哲毅皇后(1854年7月25日-1875年3月27日),阿鲁特氏,同治帝皇后,蒙古正蓝旗人(后因封后而抬旗入满军镶黄旗),大学士赛尚阿的孙女,顾命八大臣郑亲王端华外孙女,三等承恩公户部尚书崇绮之女,恭肃皇贵妃侄女。

孝哲毅皇后有一姑姑,即恭肃皇贵太妃,同为同治帝嫔妃。

慈禧为什么不喜欢儿媳妇孝哲毅皇后?

据传说,在选立皇后时,慈禧太后意在凤秀之女,且看不中崇绮之女,慈安太后意在崇绮之女。同治皇帝因为也看中阿鲁特氏,所以遵从了慈安的意向,选中了阿鲁特氏。因此,从立后的那一天起,慈禧就不喜欢阿鲁特氏。后来又见载淳与皇后感情甚密,相敬如宾,而被封为慧妃的凤秀之女常被冷落,慈禧更加愤怒,经常干预帝后的私生活,所以野史中才有阿鲁特氏被慈禧迫害致死的说法。不过这些说法也不无道理,这个可怜的女孩子,恐怕到死时才明白后宫有多么险恶。

开元十五年,也就是公元727年,李白娶了第一个老婆,此时他已经27岁了。

或曰,27岁娶老婆是不是晚了点。即使在国家大力提倡晚婚晚育的今天,27岁结婚也是能够领到政府晚婚补助的年龄了。

其实这是大家不熟悉唐朝的婚姻法。大唐婚姻法有三个发展阶段。唐初,国家初定,经过战乱和流亡,人口非正常损失严重,为了大力发展生产和扩展兵员,政府大力提倡早婚早育。具体法定年龄是男的二十,女的十三。到了武则天时期,国家大定,大规模对外战争已经很少了。武则天为了赢得民心,后延了结婚年龄,男的二十二,女的十五。到了唐睿宗时期,太平公主掌权,仿效其母继续后延结婚年龄,女的二十,男的二十五。

或曰,为何后延结婚年龄就能得民心?这就涉及到当时的赋税制度和兵役制度。大唐的赋税制度实行租庸调制,规定男丁二十就是成人,成人后必须缴纳赋税,而结婚生子之后生活安定,跟家里人分开另过,缴纳赋税就可落实到人。兵役制是租庸调制的配套制度,叫做府兵制。只要年满二十,国家一旦需要,必须应征入伍。

因此古人有句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个当字,不是应当,二十必须。如果到了年龄不结婚,国家就会强制结婚,拒不结婚可是犯法行为。

两种情况可以不用缴税,一是读书,有了功名,脱了农籍,本人不用缴税。一是当兵,一人参军,全家光荣,本人不用缴税。

但是这些规定在李白身上统统用不着。因为上述规定都是征对农民的,李白家是商人,国家不要求。他既不用遵守婚姻法,也不用遵守义务兵役法。为啥呢,因为国家征兵不征商人。具体原因不明,可能是商人喜欢算计,到了战场上不如农民朴实勇敢吧。明朝嘉靖时期抗倭,戚继光组建戚家军,第一条就是要求户籍,只有农民户籍才能入伍,商人出身一律免谈。

因此李白二十七结婚并不晚。而且唐玄宗时期的府兵制度由于各种原因其实已经名存实亡,改为募兵制了。他就是三十七结婚,国家也不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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