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开明政策:百姓可以绑贪官上京治罪

时间:2024-02-07 阅读:19 评论:0 作者:admin

朱元璋的开明政策:百姓可以绑贪官上京治罪

所谓“学《大诰》运动”,即朱元璋晚年为了整顿官僚队伍清除腐败现象,而在全国范围内兴起的一场官民大学习和群众大造反运动。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在历代帝王中,朱元璋是对贪污腐败最深恶痛绝的一个。这种痛恨,既源于血液,又源于理智。作为一个前贫民,疾恶如仇是因为自己底层生活的痛苦经历;作为一个帝王,他的痛恨则来自对自己家业的爱惜,他生怕这些硕鼠咬坏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统治之网。

朱元璋采取了历史上最严厉的措施来惩贪。他生性苛细,连多用一张信纸在他眼里都算贪污。翻开《大诰三编》,你会看见皇帝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样一些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网巾一个,袜一双”。官员犯了别的错误尚可饶恕,唯有贪污,绝不放过。在反贪运动的开始,他规定凡贪污六十两银子的,就剥皮楦草,摆在衙门前示众。按说这一规定已经残酷至极,不想他后来公布的政策更为极端:“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

对贪污之官,朱元璋宁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规定,凡有贪污案件,都要层层追查,顺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将贪污分子一网打尽为止。这样做固可使贪吏无所遁形,但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却也易生流弊,审理者务为严酷以邀上恩,株连蔓引,往往累及无辜。从洪武四年(1371年)到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数次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运动。如洪武四年甄别天下官吏,洪武八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的郭桓案,声势都极浩大。其中,尤以空印案与郭桓案的规模最大,两案连坐被冤杀的达七八万人.

由于诛戮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从洪武元年(1368年)到十九年(1386年)竟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往往未及终考便遭到贬黜或杀头。用朱元璋自己的话说:“自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设所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

千古奇文《大诰》

虽然惩贪措施如此严厉,腐败却从来没有绝迹。大的腐败消失了,小的腐败却仍然层出不穷。

朱元璋没有想到或者不愿想到的是,造成腐败的根本原因不是他的惩贪措施不严厉,而是的贪渎文化过于根深蒂固。在传统的社会,因为政治权力笼罩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对权力的制约乏力,腐败机会遍地皆是。想让官员不贪,几乎如“渴马守水”、“饿犬护肉”一样不现实。而朱元璋的低薪制又加剧了腐败的蔓延。史称明代“官俸最薄”,一个县令月收入不过合五两银子,这五两银子不光要负担县令个人的生活,还要供养家庭,支付师爷们的工资。因此,如果不贪污,大明王朝的官员们根本活不下去。

对于官员如此悍不畏死,甘蹈法网,朱元璋震惊之余,把原因归结于旧朝不良思想的污染。他说,经过一百年的元朝统治,人心不古,导致“天下臣民不从教者多”。其中官员们尤其如此。他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一次强制性的深入的全民思想教育活动。为此他亲自制作了《大诰》这一千古奇文,作为这次运动的学习材料。

所谓《大诰》,就是一本血淋淋的案例汇编。朱元璋把他惩办的大案要案,编成一册,夹杂以大量的说教。由于是朱元璋亲笔所作,所以这本书文辞鄙俗,体例杂乱,多语句不通之处。因为以威胁恐吓官吏百姓为目的,所以他选取的案例都是血腥残忍令人发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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