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力推“普通话” 文人不懂官话不能科考

时间:2024-02-11 阅读:15 评论:0 作者:admin

雍正力推“普通话” 文人不懂官话不能科考

1728年,清世宗雍正设立“正音书馆”,在全国推行北京官话。他谕令福建、广东两省推行汉民族共同语(旧称“官话”)。并规定“举人生员巩监童生不谙官话者不准送试。”意思是,读书人若听不懂官话,不会说官话,就不能参加科举考试

一个把满语视为国语和民族标志的满族皇帝,此时却破天荒地下了一道推行汉语普通话的上谕,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上谕颁布后,闽粤二省的各个郡县普遍建立了正音书院,教授官话,凡是走读书、考试、当官之路的读书人都要懂得官话。甚至一度规定,不会讲说官话的童生,不得考取秀才。

雍正帝的“推普”上谕不可谓没有远见,“推普”措施似乎不可谓不力,然而收效甚微。据记载:“初时甚为认真,无如地方官悉视为不急之务,日久皆就颓废,至嘉庆、道光时,福建仅存邵武郡城一所,然亦改科制,广东则更无闻矣。”

“推普”上谕尽管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但还是有一些积极作用和影响。作为“推普”的首倡者,雍正帝为后来的张之洞等提出“官音统一天下语言”的思想和举措奠定了基础。

1902年,张之洞、张百熙等为清廷制定《学务纲要》指出:“民间各操土音,致一省之人彼此不能通语,办事动多扞格,兹拟官音统一天下语言,故自师范以及高等小学堂,均于文一科内附于官话一门。其练习官话,各学堂皆以用《圣谕广训直解》一书为准。”

显然,张之洞等人的“推普”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雍正帝“推普”上谕的精髓,并加以发展。1909年,清政府资政院开会,议员江谦正式提出把“官话”正名为“国语”。

其中,雍正的筚路蓝缕之功是必须得到肯定的。

秦桧是奸臣,历史上早有定论,就如现在岳飞庙前那被缚着双手,跪倒在地的秦桧塑像一般,永无站起来的日子。一个与庆父、赵高、梁冀、董卓、来俊臣、李林甫、严嵩、魏忠贤、和珅,并称为历史上十大奸臣之人,关于他到底是不是奸臣的问题,好似多此一举。

明明已经早有定论的命题,为什么现在又拿出来探讨呢?这个起因要源自于秦桧一封遗书的出现。

考古学家发掘了一个疑似秦氏子侄墓穴,墓葬时间大约在宋孝宗淳熙五年后。这个时候岳飞的冤案得以平反昭雪,秦氏子孙的日子不好过,秦家逐渐失势,一些身前文物成为族人累赘和朝野忌讳,干脆采用殉葬方式掩藏。就是在这座墓里发现了秦桧生前所书遗嘱,时间大约在他55岁的时候,也就是岳飞被害而死的三年后。

通过这封遗嘱,我们可以看到秦桧自知自己将“获谴汗青”,“蒙羞万年”,后世人绝对都会唾弃他,因此他劝告自己的后辈在他死后不要贪恋权势,急流勇退,远离政治。即使后来他会被后来者批判的一无是处,也无需替他辩驳。“庶几可得苟全性命”,还指明了几位高位族人该如何推出政坛,保全自身。

既然已经知道自己所为之事会被后世人唾弃,留下千古骂名,那么秦桧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读书人最是注重自己的名声,特别是死后的声名。秦桧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坚持议和,甚至取了岳飞的性命,遗嘱中的解释是,他认为对金议和才是保全国家的唯一出路。

他也曾经就此问题与岳飞讨论过,但是岳飞坚持“要为不可为之事”。而通过这篇遗嘱,我们也知道宋高宗似乎也并不像我们以往认为的那样坚决反对北伐,他其实对于“为江北百姓所夙夜仰望”还是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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