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妾的社会地位:夫妻交合时要在场观看

时间:2024-03-22 阅读:27 评论:0 作者:admin

古代小妾的社会地位:夫妻交合时要在场观看

在一夫一妻制的当下,古时候所谓的妾,也就成了如今人们口中的小三、二奶,而与现在男人疼爱小三厌弃与自己结婚登记的老婆不同,在古代男人再怎么宠幸自己小妾,妾室也不可能比男人的正房妻子要大。事实上不仅是如此,无论是在男人的眼里,还是在正房夫人的眼里,小妾其实也就比奴隶、下人的地位高一点,尽管她们也要履行妻子所要履行的义务,例如为男人侍寝,打理家务以及为家族延续香火等,但在她们心里,男人其实还是自己主子一般的人物。而且她们的权利远比正房夫人小得多,各种举动都很受限制,也是很卑微的一层人。

从最主要的祭祖等迷信事宜上来说,参与者必须只能是这个家族的人,而妾是要被排除在外的,而且其亲属也不算是这个家族的亲戚,就算她们为这个家族的男主人生了个一男半女,地位也低得很,只能被称为“庶出”,并认正房夫人为“嫡母”,还要再称呼上疏远自己的亲生母亲。不仅如此,在古代的家族中,她们所生出的子女,在地位上却是少爷、小姐,称呼上自己也只是他们的姨娘。听起来或许有些荒谬,但是这种现象在反应清朝贵族生活的文学巨著《红楼梦》中,就有记载。

例如身为妾身的赵姨娘,可以说府上所有算是贾家主人的人物,没有一个瞧得上她的,而且就连那些受宠的下人,都敢不待见她,甚至连她的亲生女儿都不认她这个生母,反而将正室王夫人当成自己的母亲,她也不认生母的弟弟为自己得舅舅,在我们眼里的血浓于水,在当时的大家族规矩下,却变成了一主一仆。但这在赵姨娘的眼里却是正常的,她心底里也认为自己就是一个代替王夫人剩余的工具罢了,甚至在正房夫人意外逝世,也轮不到她们上位,而是由男主人再另娶一位正房妻子,来打消妾室的非分之想。

事实上这还是最基础的,妾室地位低下,主要体现在面对自己丈夫的时候,按照我国男尊女卑的传统,妻子的地位都比丈夫要低,更不用说妾与男主人的关系了,像现在人们所不能容忍的打骂,在当时只是最轻的处罚,重的直接撵出家门而不需要负任何责任,震怒时杀了也就杀了,虽然后来几个朝代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处罚,但也没有很严重的,像是赵姨娘如果被杀了,她的丈夫也就是挨个100板子,再受三年的劳役,也就没事了。但是反过来,如果妾室胆敢辱骂丈夫,直接重打八十大板,而倘若还动了手,无论有没有造成伤害,就会被罚以一年至一年半的劳役。不仅是对于丈夫,对于正房夫人也是一样,犯了上述的过错后,也要承担相对应的处罚。综上所述,我国古代的妾其实是没什么地位的,跟现在的小三、二奶比起来相去甚远。

不过,随着妾室任务的完成,也就是传宗接代成功,那么她们的地位就会自然的在家族中得到提升,而且在夫妻生活中,妾室拥有与正房相等,甚至更加优越的待遇,如果一个男子娶了妾室,却很少与之过夫妻生活,那么他就要受到世人的谴责,不过如果在妻子不在“事发现场”的情况下,妾室就不得与丈夫整夜相处,而是在完事后马上离去。

在当时的家族制度下,夫妻生活对于丈夫、妻子和妾室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其中的平衡关系必然要维持好,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家庭矛盾,导致家族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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