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很多人认为会认为清朝时候满族跟蒙古人关系特别好,亲如一个民族似的。非也,其实满清一直非常提防着蒙古人的。清朝时政府对内蒙古地区实行特殊管理。一方面以联姻来笼络蒙古各部首领,以宗室女外嫁各部首领及其子、侄。另一方面在政治上实行分而治之的“扎萨克制”,亦即盟旗制度。
何为盟旗制度?
清朝为分化蒙古族,控制其上层贵族而实行的政治制度。天命九年(1624)后金统治者对归附的蒙古部众,按八旗组织原则(见八旗制度),在其原有社会制度基础上编制旗分,后复以此办法陆续安置归附的蒙古诸部。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尔扈特部蒙古返归后,全蒙古部众悉数被纳入盟旗体制。此制自初置至完备,历时一百四十多年。
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每盟设盟长一人、副盟长一人,原由盟内各旗札萨克在会盟时推举,后改由理藩院就盟内各旗札萨克中签请皇帝派人兼摄。喀尔喀蒙古各盟是在部的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部长又是盟长。
盟并非一级行政机构,盟长的主要任务是充当三年一次的会盟召集人,履行比丁、练兵、清查钱谷、审理重大刑名案件等职责,但无发兵权,不能直接干涉各旗内部事务,也无权向各旗发布命令,只是对盟内各旗札萨克实行监督,有责任随时告发札萨克的不法或叛逆行为。厄鲁特蒙古各盟则不设盟长,其盟务由该管地区将军或办事大臣直接掌管。
旗是清廷设在蒙古地区的行政、军事单位,也是清朝皇帝赐给旗内各级封建主的世袭领地。旗是经过编织佐领,安置属民,分给牧地,划定旗界,任命札萨克形成的。任命札萨克时,不但要考虑在部内的影响及地位,而且还要考虑对清廷是否忠顺有功。
自古以来蒙古人是非常彪悍的,他们的战斗力远远强于满族,如果他们一旦造起反来,可能就要来一次“蒙军入关”了。清廷当然不傻,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他们采取的措施就是要极大的限制蒙古族。首先就是不能让蒙古人和汉人往来。要想得汉人天下,首先得跟汉人联合,满清当年可以入关,多多少少也是靠吴三桂。明朝不是败在清军手里,而是败在自己人手里,李自成、张献忠、吴三桂……
那么要怎样隔绝蒙汉之间的往来呢?
比如满清设置了很多关卡,防止蒙古人轻易到中原来,要来的话只能从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等等这几个关口。并且还要登记,当你出关回去的时候又得盘查一到人数,如果发现少了几个人,就会怀疑这几个人是偷渡了。在自己的国家里居然还算偷渡,奇怪!
并且满清政府禁止蒙古人学习和接触汉文化,其目的就是不要让蒙古人对汉文化产生好感,以至于与汉人交流,甚至结合起来。当时清廷给蒙古人做了很多的规定,比如说绝对不能取汉人的名字,公文也绝对不能用汉字,只能用蒙古文或者满文。如果擅用汉字一旦被发现,就得治罪。
另一方面清政府还禁止汉人出关到蒙古的地盘上去经商。即使要去,必须得清政府相关部门发批文,并且限定在规定的时间必须回来。还严格规定,出去的汉人不准跟当地蒙古女子通婚,也不准起蒙古名字。总之所做一切就是要蒙汉隔绝起来,避免联系。清廷怕你们联系多了,就要联合起来对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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