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整饬吏治:赏罚分明查出贪污立即赐死

时间:2024-04-23 阅读:498 评论:0 作者:admin

隋文帝整饬吏治:赏罚分明查出贪污立即赐死

要知道,干部队伍建设可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现在干部素质这么差,怎么办呢?

隋文帝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严肃官员任命,不再用官职来奖赏功臣。平陈战争之后,不是一下子产生了很多战争功臣吗?大家都按照惯例,等着当官。没想到,隋文帝明确表态,“功臣正宜授勋官,不可预朝政。”军功是要奖赏,但是,只能用金钱、荣誉和待遇来奖赏,绝对不能用官职来奖赏。

这不是认识理念的一大进步吗。那么,隋文帝既然不让将军当文官了,他到底打算怎么选拔文官呢?

第二,建立健全选官制度。在这个问题上,隋文帝想了好多办法,比如说下求贤诏,让现任官员推荐,从优秀基层官员中提拔等等,在当时都收到过一定的效果。但是,对历史影响最大的还是一个制度——科举制。

开皇七年(587),隋文帝下诏:“制诸州岁贡三人。”也就是说,各个州每年选派三个人,到中央参加科举考试。

可别小看这短短一句话,就是这句话拉开了影响深远的科举制度的序幕。隋朝的科举考试的科目有秀才、明经和进士三种,考上了之后再经过吏部铨选,然后就能被任命为官员,踏上仕途。

固然,隋朝的科举制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其中最重要的是考生还不是自由报考,而是由各州刺史推荐。

但是,它毕竟已经把读书和做官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个人才华、个人教养和个人前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每个人有了一个凭本事而不是凭老子崭露头角的机会,也让国家有了推行文治的制度基础和人才基础。因此,它也就注定拥有了无限的前景和活力。

事实上,就是在开皇年间的一次科举考试中,十八岁的房玄龄高中进士,从此踏上仕途,最终成长为唐初名相,也是古代最著名的宰相之一,科举制在选拔人才方面的优势由此可见一斑。

事实上,正是隋文帝在开皇年间的这个选官制度创举最终成为古代文官政治的重要基础,也是古人对全世界最伟大的贡献之一。就凭这一点,隋文帝也足以永垂不朽了。

第三,建立赏罚分明的考核制度。不管是什么渠道上来的官员,其实都存在良莠不齐的状况,而且,人是会变的。有的人起点不高,但是公忠体国,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可能越做越好;当然,也有的人起点很高,但是越来越腐化堕落,怎么才能够有效地保持干部队伍的活力和纯洁性呢?

隋文帝规定,地方刺史每年年底到中央述职,根据政绩决定赏罚,平时还不定期派出监察官员到地方寻访。比如说刚才提到的燕荣吧,就被审查出贪污、暴虐等种种问题,怎么办呢?受处罚吧,立即赐死。有罚就得有赏。

隋文帝都奖赏过什么样的好干部啊?《隋书》有《循吏传》,专门记载受到隋朝两代皇帝表彰的爱民模范,根据《循吏传》的记载,我们就大体可以知道隋文时期的好干部情况了。

举个例子。当时有一个人叫房恭懿,因为苏威的推荐当上了新丰县令,结果任期内第一次考核就被评为首都地区第一名,隋文帝非常高兴,马上赏赐给他四百匹布,结果,房恭懿拿回去就分给穷人了。隋文帝又赐给他三百石米。没想到房恭懿回去之后,又不声不响送给了穷人。这样廉洁爱民的好干部到哪里去找啊,隋文帝很快就把他任命为德州司马,也就是州刺史的副手。结果年终考核的时候,房恭懿又是天下第一。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本文链接: https://uc.lanchong123.com/?id=42998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