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即将恢复设置市中医医院

时间:2022-08-04 阅读:17 评论:0 作者:admin

  “恢复设置成都市中医医院,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建设标准。”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成都市2011—2020年区域卫生规划(2014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划》)日前经市政府审核通过,正式印发实施。

  该规划提出,成都将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不仅恢复设置成都市中医医院,14个郊区(市)县和有条件的城区还要巩固建设好1所中医医院,并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条件具备的达到国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同时,支持中医专科医院达到国家三级建设标准。

  《规划》介绍,2013年,成都共有各类卫生机构4920个,其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479个(三级医院39个,不包括军队三级医院),卫生院248个,疾病控制机构22个,卫生监督机构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84个。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市规划设置二级及以上医院135所(含三级医院66所)。新增医院主要设置在城市新区和规划功能区,根据区域覆盖及总人口聚集情况设置,把成都打造成为辐射整个西南片区的区域医疗中心。

  《规划》提出,新增医疗机构主要由优质医疗资源领办或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重点引导建设高水平综合医院以及慢性病、老年病、精神病等群众需要、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专科医院。新建医疗机构主要向天府新区及温江国际医学城布局。政府在市场准入、税收、监管等方面进行完善,扶持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为民营医疗机构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形成良性竞争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基层医疗体系建设方面,《规划》提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一个建制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一定服务人口设置1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原则建设。在城市新区按照上述原则根据街道办事处对应设置,或按5万~8万人的居住人口新增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纳入成都公益性服务体系的农村卫生站原则按照一个行政村(涉农社区)1所卫生站的方式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补充,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半径适当设置。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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