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饮食健康为根本,以示范创建、“明厨亮灶”、“清洁厨房”为突破口,真抓实干,有效提升餐饮行业监管水平。
深化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认真落实 “食安山东”品种引领活动要求,创建“食安山东”南京路餐饮服务示范街,食品经营示范店2家,学校示范食堂1家。对示范单位进行授牌,加强宣传作用。同时加强对已获得示范称号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典型带动作用,组织观摩学习,推广先进经验。
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加强调度,定期通报,改进考核方法,加大考核权重,推动中型以上餐馆、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学校食堂及示范街区、示范店等“明厨亮灶”工作。2014年度共完成餐饮行业明厨亮灶139家,超额完成工作计划。
扎实做好“清洁厨房”创建。全面落实《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规范管理。以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为重点,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基本的卫生清洁制度,2014年共有11家餐饮服务单位验收合格,被授予“清洁厨房”称号,挂牌经营。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解释,“食品安全”也就是指: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从而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国际食品卫生法典委员会对食品安全的定义指出,所谓食品安全是指消费者在摄入食品时,食品中不含有害物质,不存在引起急性中毒、不良反应或潜在疾病的危险性。
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是:国家职能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食品安全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能。具体是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实施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