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布4类食品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时间:2022-08-19 阅读:19 评论:0 作者:admin

  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标识合格率低……近日,省食药监局向媒体通报了2014年针对白酒、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食品标签标识、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掺杂六价铬、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监管重点报告。

  据省食药监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刘勇介绍,食品添加剂指标占不合格总数的比例高达8%,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加口感、改善外观、延长保质期、降低成本,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尤其是白酒中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糖精钠的问题仍较突出,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另外,在对全省加工食品中,有水泥制品直接接触食品情况的产品进行六价铬检测,发现白酒、酱腌菜、酱油、食醋、酱产品中的六价铬风险较小。

  截至2月4日,记者拿到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省药监局对全省多个市州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督抽检后发现,在抽检的6890批次食品中,实物抽检不合格511批次,抽检平均不合格率为7.4%;抽检3080家小作坊的356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57批次,抽检平均不合格率为7.2%。

  根据全省落地情况,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等4类重点食品将成为2015年重点监管对象。

  贵州省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

  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抓好我省肉及肉制品监管工作,切实为全省群众提供一个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省食药监局自1月16日至3月15日,在全省统一开展为期2个月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这次行动重点针对批发市场、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销售的肉及肉制品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八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的肉制品质量严重不合格,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食品经营者单位从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购进并销售的肉及肉制品、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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